买到假货如何申请假一赔十(顾客买到假货申请假一赔十)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网上购物平台购物成为主流,而且网购的商品价格比实体店里便宜了很多。但是有时会在网上买到假货,消费者在网上买到了假货如何索维权呢?

张先生在某网站看到一款手机,市场上2388元的手机,网上只卖269元,这款手机品牌虽然知名度不高,但是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另外手机内存128G,屏幕超大,从产品介绍看,其他功能也很吸引人。没想到竟有这样的好事儿,张先生没有犹豫就下单了。

可是没想到,手机到货后,使用没几天就问题频出,操作系统非常卡,经常死机,另外相机功能也经常使用不了。这让张先生头疼不已,找手机专业人士鉴定后,该手机是翻新机。后悔不迭的张先生随即联系商家要求退货,没想到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向网购平台投诉后,页面一直显示投诉正在处理中,也没有丝毫进展。

消费者在网上买到了假货如何维权呢?

第一、首先可以和卖家协商解决。当消费者收货的时候发现确实是假货,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比如之前和商家沟通交流的聊天记录,假货的照片,而且一定要保证假货的完整,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保存证据后,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注意协商退款要商家承担运费,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如出现和商家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情况,那么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一般该网络平台对卖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能取得该平台的支援有利于维权,现实中,网络平台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都会同意你退货。

第三、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如果网上购物平台服务人员或卖家作出的答复,不满足你的意愿,没有达到自己满意的结果。这时候就可以选择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商家和网购平台。注意要以卖假货的名义投诉商家,监督不力的名义投诉网上购物平台。

第四、上面几种方式还不能解决,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买家和卖家在平台的交易行为其实就是中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上购物合同成立的时间即是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也就是说张先生在提交订单成功后,他与卖家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卖家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卖家给张先生提供的手机是翻新机,提供假货属于违约行为,张先生有权要求卖家退货,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网购维权起向哪个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签收地点就是交付履行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卖家通过快递公司运送商品,不论是自有还是第三方快递物流,消费者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消费者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我们选择向收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会节省我们的诉讼费用,

北京、广州、杭州三地设有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案件由互联网法院管辖。因此,北京、广州、杭州三地的网购争议案件需要由当地的互联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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